有时候一些不经意的小事情经常触及我们那敏锐的神经
一个转帖说明什么?我想并被有什么?如果涉及到盗链那么本无话可说,自然有大家通用的网络礼仪来约束。
单纯的下载再转帖我想并没有什么违背常情之过吧
简单的一句,音乐的版权并不是属于发布者的,所以不可能越俎代庖的出来解释一番,那样做是很可笑的,原本歌曲传播就不合法,当然在一部分国家也并不违法,所以网络分享就自然而然的出现。当然作为分享者以及被分享者并没有什么多大的区别,唯一的区分就在于资源的最初发布者与资源的转载者
我想这里大多数的人都属于后者吧,至少我时常有是后者,我们传载音乐无非是为了一个分享的快乐,若单纯为了那以外的目的,我想更多的是无尽的纠纷吧,就拿这次地震来说吧,我想多少影响了大家的发布速度吧,如果把地震的影响单纯的扩大化,半年甚至一年不能拖到碟这个论坛还会如何维持?所以站在这个方面去考虑的话,我们更多的还是处于被分享者的地步更多一些,而不是某些人所想的理所当然的发布者,我想这个概念还是有必要分分清楚的为好。
今次论坛事件发生的一部分可能是出自管理吧,原本追究转帖只能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,在公告中所写出的在一定程度看来实在是个笑话,为什么不能去除VZ的标签呢?因为音乐都并非双方发布的,为什么非一定要争一个谁先谁后呢?当然转到另外一处就应该谦虚谨慎才是,口出不逊当然是大忌咯,管理层如此也无可厚非。
但是管理就要用人性化的管理方法,处罚就要有站住脚的地方,今次的事件在我看来有对也有错,至于谁对谁错那并不是我们需要去讨论的,因为对错自在人心。不要因为违背了一部分人的意愿就轻易的决定所有,至少我也有不曾冷静的时候,当然理智还是很重要的.不对的时候勇敢的承认下又如何。网络毕竟不是现实
生活,大家只要遵循网络的规范和相关的法律就可以了。
原本一件小事(私下处理就可以了,不必刻意升级到公告的地步),何必刻意去扩大呢?
PS:我也曾经和JMP3的某管理员发生过剧烈的争执,整整一年多未曾踏足,但现在还不是回去了,发生了不要强调谁对谁错,自己冷静的想下应该可以解决一切,当然管理层要怎么做那是他们的自由,我们没有办法去影响他们的意志,毕竟只要有人来,那么这个管理员还是有存在的必要地,从我一个“老百姓”的眼光看来是如此。
有意见或者指教请评论或者留言,当然对事不对人咯。有错请指出,我说的对也请仔细思考下
要想达到讨论的论坛,还有很多路要走